摘要:隨著人民解放軍不斷取得勝利,人民兵工逐步調整,逐步擴大。人民兵工接管了大批工業企業。共接收了68個工廠、近10萬職工。解放戰爭取得決定性勝利后,戰事銳減,中共中央及時作出調整軍事工業的決策。1949年6月,中央軍委總后勤部召開了兵工減產、轉業會議,要求兵器工業從舊的、小規模的軍事工業,向新的、大規模的軍事工業轉變;從國內戰爭的軍事工業向國防軍事工業轉變;從殖民地軍事工業向獨立的軍事工業轉變。根據這個戰略部署,按大區范圍進行調整。在兵工體制上從軍事系統劃歸大區政府系統,納入大區經濟體系;在管理上從戰時供給制向企業化轉變;在布局上從分散向集中轉變,把山區和偏遠地帶的工廠向城鎮轉移,組成大型企業。華北地區率先納入華北人民政府系統,并將工廠向太原、陽泉、長治集中。其它地區也相繼作了調整,人民兵工的94個工廠和接管的68個工廠經過調整,重新組建起72個工廠,其中支援航空、電子以及冶金、化工、農機等民用工業25個工廠,兵器工業保留了47個工廠,設備3萬臺、職工9萬人,成為新中國兵器工業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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