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參與公共勞動是婦女全面解放的先決條件。新中國成立之時,城市婦女被嚴重束縛在家庭之中,參與公共勞動的機會較少,在經濟方面也多依附于男性,嚴重阻礙了婦女全面解放的實現,再加之當時城市生產建設亟需恢復與發展,黨和政府積極動員廣大城市婦女參與社會生產。為推動城市婦女參與社會生產,黨和政府在建立婦女團體組織、提升城市婦女勞動覺悟、保障城市婦女勞動權益、發展托幼事業等方面采取了多種措施,城市婦女勞動觀念明顯轉變,紛紛走出家庭投身新中國建設,有力推動了城市婦女的解放進程,加速了城市生產的恢復與發展。
全文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