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后,能否有效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是新生的人民政權面臨的嚴峻考驗,也是衡量其行政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標之一。早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海外學者就十分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的衛生防疫問題,并對這一時期的公共衛生政策與實踐、衛生防疫成果給予了高度評價。國內學者的相關研究雖起步較晚,但成果豐碩,如李洪河的《新中國的疫病流行與社會應對(1949—1959)》一書及系列論文在學術界反響較大;胡克夫、王冠中、艾智科、李向東等從社會學、政治學等角度對這一時期的傳染病防控進行了探討。近年來,隨著醫療衛生史的興起,以此為研究對象的學位論文較多。學者們的研究多運用實證的研究方法,對這一時期衛生防疫的方針政策、實踐及社會影響進行了梳理,為后人進一步研究奠定了扎實的基礎。然而與其他時期的醫療衛生史相比,城市衛生防疫的研究尚顯不足,新生的人民政權的防疫方針、政策、措施等均有深入研究的空間。
南京市曾是國民黨政權統治的中心,國民黨政權在南京城市衛生建設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其城市公共衛生設施、醫療資源位居全國前列。作為較早解放的中心城市,南京市解放之初的衛生防疫實踐是中國共產黨管理全國城市衛生防疫工作的重要探索,然而,學界對此問題的研究基本處于空白狀態。本文運用相關檔案及史料,對南京市解放初期(1949年4月至1952年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政權確立的衛生防疫理念、建立的城市衛生防疫體系及防疫實踐等問題進行分析與探討,從理論與實踐層面探討這一時期黨和政府城市衛生防疫工作的經驗及啟示,以期對相關研究有所助益。
一、城市衛生防疫方針的確立
1949年4月23日,南京市解放。為了迅速恢復城市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南京市實施軍事管制,4月28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以下簡稱南京市軍管會)成立,“統一全市軍事、民政等管理事宜”。南京市軍管會下設軍事、財經、交通、政務、文化教育等接管委員會,分別開展接管工作。
解放之初,南京市軍管會面臨著極為嚴峻的衛生防疫形勢。作為曾經的國民黨政權統治的中心,南京市的公共衛生設施、醫療資源雖居于全國前列,但遠不敷百萬人口的需要。以水環境為例,“城區沒有一個完整的下水道,人口密集地區的污水大部分排泄在水流淤滯的秦淮河內,沒有經過任何適當的處理,雖有一個較有規模的自來水廠,而百分之六十的居民,仍要靠污穢的井水、河水作飲料”,水環境污染十分嚴重。同時,“廣大群眾的住區,垃圾糞便隨地皆是,無人顧問,街頭巷尾,到處是露天糞坑和污水溝塘”,這樣的環境極易誘發傳染病。此外,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渡江南下的過程中,瘧疾、血吸蟲病等傳染病感染率較高,如第27軍患瘧疾者占該軍總人數的62.7%;“有的師、團發病高達90%”;在開展水上訓練時,第20軍感染血吸蟲病者高達49%左右。因此,南京市解放初期,盡快確立城市衛生防疫方針,開展防疫工作,以保障人民健康和部隊戰斗力,是新生的人民政權亟待解決的問題。
南京市解放初期的衛生防疫工作基本遵循解放戰爭時期的做法。1949年5月12日,南京市軍管會發布了《關于開展城市衛生工作的通告》,動員全市人民開展夏季衛生運動,以防止傳染病流行。這與抗日戰爭勝利后中國共產黨提出的以“廣泛開展群眾衛生事業,貫徹為人民服務之主張”是完全一致的。
隨著全國的解放,確立全國統一的衛生防疫方針也被提上議事日程。1949年九十月間,中央軍委衛生部召開了全國衛生行政會議,初步確定全國衛生建設應實施“預防為主”的總方針,這為中央人民政府衛生部(以下簡稱中央衛生部)制定衛生工作方針提供了依據。同年底,《中央人民政府衛生部工作方針與任務草案》明確提出:“政府必須給人民以衛生健康的保證”,應“以預防為主,醫療為輔,并建立兩者間互相依存與聯系的關系,以防治疾病的發生與流行,減少疾病的死亡率,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工作方針。由此,全國衛生工作總方針基本確立。1950年,中央衛生部召開第一屆全國衛生會議,會議梳理和總結了不同歷史時期黨的衛生防疫方針,并充分考慮當時的國情,最終將“面向工農兵”“預防為主”“團結中西醫”作為全國衛生工作的三大原則。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中央衛生部認為首要任務是防控傳染病,強調“依靠群眾來參加衛生建設工作,并推動各級有關政權組織與生產建設機構共同合作,是衛生建設工作獲得普及和深入發展的關鍵”,要求“在他們中間首先進行普及與深入的衛生宣傳與教育”。為此,《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強調“要使衛生工作的成就,能普遍深入到每個角落,單靠少數的衛生人員是難以做到的,因此必須使衛生工作,成為廣泛的群眾運動,使廣大人民群眾能自覺的參加衛生工作”,“防疫是規模龐大的群眾性的工作”,應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衛生防疫中的作用。
為貫徹落實中央衛生部的有關決定,1951年二三月間,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1950年4月成立)召集防疫等部門召開會議,部署華東地區的衛生防疫工作。會議要求將急性傳染病的防控作為首要工作,并指出,急性傳染病“應進一步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團結中西醫,發動群眾,采取重點預防及時撲滅以逐漸達到全區控制的目的”。會議還要求華東地區各級政府“盡可能充實各地醫防隊的人員和設備,以備流行疫病時擴充臨時傳染病院,擔任收容、隔離、治療的工作任務”和“健全醫防機構,組織防疫人員短訓班,修正醫防人員任用標準”等。
新中國成立初期,衛生防疫工作受到中央領導的高度關注。1951年9月,毛澤東指出:“各級黨委對于衛生、防疫和一般醫療工作的缺乏注意是黨的工作中的一項重大缺點,必須加以改正”,并要求“今后必須把衛生、防疫和一般醫療工作看作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根據毛澤東的指示精神及中央衛生部、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的要求,南京市各級政府充分發動群眾,大力開展衛生防疫工作,城市衛生面貌由此開始發生轉變。
二、城市衛生防疫體制機制的建設
在中央衛生部衛生工作總體方針的指導下,南京市大力加強衛生防疫的體制機制建設,并在短期內設立了衛生行政管理機構、制定了相關的規章制度以及成立了醫療防疫機構等。
(一)衛生行政管理機構建設
1949年5月1日,中共南京市委成立。1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成立,包括衛生局在內的各機構和職能部門也于當月設立。
南京市解放之初,南京市軍管會政務接管委員會衛生部根據中共中央與華東局“各按系統,原封不動,自上而下,先接后分”的指示,派軍代表接管了南京市衛生行政管理機構及相關衛生單位,并按照“市府各局之接收與有關部門先行統一接管,但保持一切原有建制,與接管部門合并辦公”的原則進行改編。1949年7月,南京市軍管會將接收和改造后的南京市衛生行政管理機構及相關衛生單位轉交市衛生局,由其負責南京市的各項衛生工作。
1949年5月12日,為防止夏季傳染病流行、保障市民健康,南京市軍管會決定動員全體市民開展夏季衛生防疫運動,并專門成立臨時性的南京市防疫委員會,負責指導全市的夏季衛生防疫工作。該委員會由“市公私醫院、衛生機關、人民團體組成,由軍事管制委員會衛生部召集主持”。除市級衛生行政管理機構外,南京市各區也先后設立了相應的衛生行政管理機構。如南京市玄武區、浦口區政府聯合保健所及中西醫師公會等成立區衛生委員會,由其指導區衛生防疫工作,并“對區內環境衛生醫療工作,及傳染病的管理,均有深入而細致的討論”。
1950年4月,中央衛生部、中央軍委衛生部指示“各疫區及鄰近的縣以上政府負責同志,應親自領導,組織包括各方代表人員參加的防疫委員會。動員各種必需與可能的人力物力,向疫病作斗爭”。南京市衛生防疫委員會于同月正式成立,負責領導全市的衛生防疫工作。該委員會由相關機關、團體及部隊代表共33人組成,南京市衛生局局長李振湘為主任委員。在南京市衛生防疫委員會的領導下,全市基層衛生組織得以快速發展,除以行政區域為單位設立的49個分支會外,還在分支會下設立了衛生小組。
1952年3月,為了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南京市成立了防疫衛生委員會,領導全市的愛國衛生運動。該委員會由各黨政軍領導、民主人士、群眾團體代表、衛生專家等組成,市委書記兼市長柯慶施任主任委員。6月,該委員會更名為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南京市愛衛會)。與防疫衛生委員會相比,南京市愛衛會“增加了政府部門和軍隊負責人的比例,從而增強了該委員會的權威性和號召力”。為充分發動群眾、保證愛國衛生運動的全面開展,南京市還按12個行政區和工商聯系統分設13個分會,由各區區長擔任分會主任委員,分會下設支會,支會下又設衛生福利委員會或衛生工作組。據統計,1952年,南京市“在機關、團體中建立了支會和工作組344個,占機關團體總數的99%,學校支會或工作組306個,占學校總數的99%,工廠中建立支會或工作組306個,占工廠總數91%強”。可以說,南京市各級衛生行政管理機構的建設與完善為南京城市衛生防疫體制機制的建設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二)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
在衛生行政管理機構建立與完善的基礎上,從中央衛生部、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到南京市政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有關衛生防疫的規章制度,涉及環境衛生治理、預防接種、疫情報告、傳染病隔離與治療等多個方面。
環境衛生與傳染病流行有著密切的關系,為此,從中央至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視環境衛生治理工作,將全面推動垃圾清運、飲水消毒、糞便處理、衛生工程建設及消滅病媒等衛生制度建設作為衛生防疫工作的重要環節。
根據中央衛生部及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的指示,1950年6月,南京市衛生局公布了《關于街道及戶內外清潔管理暫行規則草案》《關于旅棧衛生管理暫行規則草案》《關于清涼飲食業衛生管理暫行規則草案》《關于飲食品制造場所衛生管理暫行規則草案》《關于公共娛樂場所衛生管理暫行規則草案》等17種衛生規章,要求全市相關行業嚴格按照規章執行。如在相關行業的管理方面,明確規定商戶開業前須在市衛生局進行衛生登記,經衛生局審查合格后才能到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相關從業人員,需“經健康檢查確無傳染病者方可雇用,并須按時注射防疫針及接種牛痘”。
預防接種是防控傳染病的有效方法之一,從1950年起,南京市衛生局在制訂的工作計劃中大力推行預防接種制度。如1951年度的工作計劃規定:“(一)布種牛痘:自1950年秋季起,三年內本市市民均須布種牛痘一次,1951年一年內種痘人數,以達到全市人口百分之五十為目標。(二)預防霍亂傷寒注射:開始注射時期,郊區應在四月中旬,城區在五月中旬,注射人數以控制到全市人口百分之六十為目標。(三)注射白喉類毒素:以12歲以下之兒童為對象……(四)繼續推行卡介苗接種:繼續由卡介苗工作隊及各種衛生所接種卡介苗5000至10000人,在1950年已接種者,應作結核菌素復試工作”。1952年,南京市衛生局又制訂了白喉、流行性腦炎、天花、霍亂、傷寒、百日咳及結核病等疫苗的預防接種計劃,擬于四五月間在郊區和城區先后進行接種。為確保預防接種的效果,南京市還規定了各類疫苗的接種對象:如全體市民均應接種牛痘疫苗,注射霍亂、傷寒、副傷寒混合菌苗,12歲以下兒童還需要接種白喉類毒素、流行性乙型腦炎疫苗和卡介苗等。
疫情報告制度是防止疫情蔓延的重要舉措。為此,南京市衛生局要求:“要達到防早的目的,首要關鍵就是疫情報告要迅速,疫情報告網要普遍建立”。此后,南京市的疫情報告制度經歷了從無到有、逐步完善的過程。
南京市衛生局成立甫始即著手建立疫情報告制度,要求“與本市各公私立醫院、各保健所及各開業醫師密切地聯系,由各方面負責隨時報告,俾便采取及時必要的措施,所得各項疫情,均按旬統計,并與各省市按旬交換,以資參考”。1950年4月,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了《南京市傳染病報告暫行辦法》,其中規定一旦發現天花、霍亂、白喉、流行性腦脊髓膜炎、鼠疫、猩紅熱、赤痢、傷寒、斑疹傷寒、回歸熱10種傳染病,須直接向各區衛生所報告。
1951年2月,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制訂了《華東傳染病報告暫行條例》,并于同年3月頒布實施,其中規定華東地區實施統一的疫情報告制度。與《南京市傳染病報告暫行辦法》相比,《華東傳染病報告暫行條例》增加了流行性乙型腦炎、麻疹、血吸蟲病、痢疾、黑熱病5種必須報告的傳染病;規定華東各省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報告地方性傳染病;明確了責任報告人和義務報告人的身份及相應的責任;規定各地一旦發現鼠疫、霍亂、天花、白喉等傳染病應立即報告,確診前應作為疑似病例報告,其他傳染病應于確診后48小時內報告。
為了進一步明確醫療單位及醫生的疫情報告職責,1951年5月,中央衛生部公布了《醫師暫行條例》及《中醫師暫行條例》,明確規定:“醫院診所診斷法定傳染病或其他疑似病后,應按法定時間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主管機關或防疫機關詳細報告”;醫師與中醫師“診斷法定傳染病或其疑似病時……應按指定時間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主管機關或防疫機關報告”。為貫徹落實中央衛生部及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的相關規定,南京市衛生局要求全市各綜合醫院、診所、傳染病醫院、工廠、學校、機關、團體、商店、住戶及開業醫師等一旦發現所規定需要報告的傳染病,應在規定時限內向病人所在區衛生所報告,各區衛生所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市衛生局。上述規章頒布實施后,南京市的疫情報告制度逐步建立起來。
在傳染病的隔離與治療方面,從中央衛生部到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再到南京市衛生局,對醫務人員的職責與傳染病的隔離及治療程序均做了明確規定。中央衛生部明確規定,醫院及診所、醫師及中醫師均應承擔衛生防疫責任,其中“醫院對收容之傳染病患者,須視傳染病之性質,予以嚴格的隔離”,醫師與中醫師“診斷法定傳染病或其疑似病時,應指示隔離及其他預防方法”。南京市衛生局也規定,一旦發現傳染病,相關保健所應立即派人到病源地進行調查,并指導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和消毒。
1951年初,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規定,各地一經發現傳染病,“有傳染病院者,應就原有病床結合具體情況分地收容。霍亂鼠疫病人要集中管理,沒有病床地區,可在住家設法隔離,遏止傳染,在病家門前懸掛疫情標志,并須嚴格管理和處理”。4月,中央衛生部在第一屆全國衛生防疫專業會議上明確將“控制急性傳染病,不使發生或流行”作為防疫工作的重點,并制定了鼠疫、霍亂等傳染病的防治方案和《法定傳染病管理條例(草案)》以及防疫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傳染病隔離和防治制度的建立使南京市的疫情防控有章可循,有力地推動了全市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開展。
(三)醫療防疫機構的建設與發展
南京市解放初期,在建立健全衛生防疫規章制度的同時還加快了醫療防疫機構的建設。
南京市醫療防疫機構建設以改造原有機構為主。南京市衛生局首先裁撤了原有的戒煙醫院、傳染病院、城南醫院、衛生試驗所及藥品供應處等機構;將原市立衛生所及分所改組為保健所,并在保健所設置地點方面實行向郊區傾斜的政策,糾正了以往衛生工作“只重城市,不顧鄉村”的現象。
1950年8月,中央衛生部要求“各大行政區、各省市針對各地常發疫病,將防疫工作列入行政計劃,在短期內將防疫隊普遍建立起來。各地應按疫情分布,分別設立防治鼠疫、黑熱病、麻瘋、瘧疾等病的訓練、研究機構,以便在高級技術的指導之下進行普及的防疫工作”。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根據這一指示,要求華東地區在1951年的衛生防疫工作中,應對地方病防治機構加以統一的管理,并加強與華東地區各醫學院的合作,促使教學、實驗與實際工作共同發展。
為貫徹上級指示,南京市逐步加強了醫療防疫機構建設。首先,南京市通過接管、改組、新建等方式設立了一批醫療防疫機構,其中包括南京市傳染病醫院、南京干部直屬療養院、南京市工人醫院、南京市立第四醫院、南京市婦幼保健院、南京市人民鼓樓醫院、南京市精神病院等。其次,將各區環境衛生管理所與保健所合并為各區衛生所,除為民眾提供免費治療外,還“擔任全區的保防任務”。再次,在發展公立醫療防疫機構的同時,南京市還以民辦公助的形式開辦了一批聯合診所,動員和吸納了大量社會行醫者參與南京的衛生防疫工作。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方面,南京市主要工礦企業、學校等先后建立了醫務室、衛生所等基層衛生機構。據統計,到1952年,全市約有60%的工礦企業設有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大部分學校設有衛生委員會及衛生支會、校衛生隊等。
專業防疫機構的建設是防控傳染病的重要舉措。1950年7月,南京市設立了臨時防疫站,對流動災民進行疫病檢查。1952年春,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決定在南京市設立防疫站。防疫站籌備期間,南京市先于1952年4月成立了防疫隊(7月改稱衛生工作隊),以配合反細菌戰、愛國衛生運動及衛生防疫工作的開展。為加強交通檢疫,同年6月,南京市還建立了交通檢疫站,在車站、碼頭等地對往來旅客及貨物實施檢疫。針對區域性傳染病的防治,1951年1月,南京市兩浦血吸蟲病防治站成立,專門負責血吸蟲病防治工作。1952年8月,南京市衛生局還與中央衛生研究院華東分院等單位聯合組成腦炎防治委員會及腦炎研究室,研究南京地區的腦炎病毒及病媒的生活習性。
經過不懈努力,南京市在解放后用不到三年的時間初步建立起“面向工農兵”“預防為主”的衛生防疫體系。
三、城市衛生防疫工作的開展
南京市解放后,新生的人民政權充分發動群眾,在衛生宣傳、環境衛生整治、預防接種及傳染病治療、傳染病病源調查等方面進行了廣泛的社會動員,使解放初期的南京市在衛生防疫工作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
(一)衛生宣傳
從根本上說,傳染病的防控首先在于增強人民的衛生防疫意識,提高市民對傳染病的科學認知。為了動員民眾、廣泛地進行宣傳,南京市開展了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衛生防疫宣傳教育活動。南京市解放初期,衛生局通過分發各種教育材料、舉辦衛生展覽、張貼標語、集體游行等多種方式進行衛生防疫宣傳,同時,還制作了天花、白喉等傳染病知識幻燈片,在各電影院播放。隨著城市管理工作的推進,關于衛生防疫的宣傳也圍繞城市衛生工作的中心任務開展,如在秋季種痘期間,南京市衛生局為打破“非春天不種痘”的舊習,大力宣傳秋季種痘、消滅天花的意義,以消除市民的顧慮。針對不同的對象,南京市衛生局開展宣傳教育的方式也靈活多變,如在工礦企業舉辦座談會、演出衛生劇;在農村播放幻燈片、舉辦展覽等;在市區則舉辦有關季節性傳染病的展覽會、制作霓虹燈、張貼標語等。據統計,1950年,南京市衛生局先后組織了58個宣傳隊、派出2輛巡回宣傳車進行衛生防疫宣傳,并舉行了44次集體游行(51965人參加),舉辦了歷時12天的衛生展覽,開展衛生講座147場、衛生宣講334次(19676人參加),張貼宣傳標語30000張、宣傳畫25000張,制作幻燈片100張,出版相關刊物50000份,等等。
1952年,全國掀起了愛國衛生運動熱潮。運動期間,南京市衛生防疫宣傳也達到了高潮,通過報告、廣播、講座、座談、參觀、展覽、讀報、訪問、納涼會等多種形式廣泛發動群眾,進行衛生防疫宣傳。據統計,當年全市累計有280多萬人接受了宣傳教育。同時,南京市科技界、醫療衛生界還組織了11支防疫隊,按區進行分工,負責各區群眾衛生工作隊的防疫指導與培訓工作,全市共有15萬人次參加初級衛生訓練,大大充實了各區的防疫力量。通過廣泛深入的衛生宣傳教育,南京市民普遍增強了衛生防疫意識,為全市衛生防疫工作的開展奠定了良好的群眾基礎。
(二)環境衛生整治
環境衛生整治是城市衛生防疫工作的重要一環。中央和華東軍政委員會十分重視動員群眾,要求各級政府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共同參與環境衛生整治工作。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強調:“環境衛生是廣泛群眾性的衛生法則,必須是科學的也必須是民族的”,在環境衛生整治中,必須組織群眾,并要求“技術必須與群眾的智慧相結合”“要求必須與群眾的需要相吻合”。為此,南京市多次開展普遍性的群眾衛生運動,廣泛動員市民參與公共衛生建設和環境整治。以滅蚊運動為例,1950年,中央衛生部下達了開展滅蚊運動的指示,強調滅蚊運動“是一個群眾性的工作”,“必須依靠群眾才能完成任務,絕非少數防疫人員能夠單獨勝任的。在發動群眾方面,應先進行宣傳教育,使群眾明了病的厲害,得病的根源,蚊蟲傳播此病的情形。要深入每個家庭進行宣傳,使群眾自動的動起來進行預防工作”。為此,南京市衛生局廣泛發動群眾,先后動員5萬余人參與滅蚊蟲運動,當年噴灑滅蚊藥水面積達220余萬平方米。
南京河流眾多,河道疏浚與整治也是城市環境治理的重要內容。開展這項工作,必須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1950年,南京市在疏浚秦淮河、金川河等河道時廣泛動員民工挖掘土方,并發動河流兩岸居民進行河岸整治,初步改善了市內水環境。1951年,南京市又開展了衛生清潔運動,上新河地區1000多名居民被動員起來,參與到河道疏浚整治工作中,短短一個星期就挖掘污泥10000多立方米。為保障市民的飲水衛生,南京市衛生局除每年對水井、江邊汲水站進行消毒外,從1951年起還對消毒后的自來水進行“余氯”含量測定。
為加強全市服務性行業的衛生管理,南京市除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培訓外,還組織衛生小組對浴室、理發店、旅館、菜場等服務行業分區分段進行定期檢查。1950—1952年,飲食、旅館、理發、澡堂等從業人員接受衛生培訓的達11536人次;全市10583家與衛生行業相關的商戶接受衛生管理。
愛國衛生運動期間,南京市普遍建立了群眾性的衛生工作突擊隊,僅第二、第五、第六區就有1000多個突擊隊,約1.8萬人參加。此外,南京市還利用暑假期間“組織了上萬的學生下鄉工作”。南京市還開展了清掃街道、捕鼠捕蠅等工作,清理了大量城市衛生死角。據統計,截至1952年底,全市共清除積存垃圾11.9876萬噸,疏浚污水溝渠長達327.5664公里,填埋污水池塘17.5095萬立方米,填平洼地3.7305萬平方米,打掃住房240萬余間、廚房60萬余間,打掃牛欄、馬廄、豬圈等71966間。在糞便處理方面,根據衛生防疫的要求,南京市分期分批填埋了危害公共衛生的糞坑2000多處,另遷移改造了4400多個糞坑,從而基本控制了蠅蛆的滋生。在捕鼠、撲滅蚊蠅方面,全市撲蠅4.38億只、捕蚊35.2416億只、撈孑孓28.9965萬斤、消滅臭蟲440多萬只、捕鼠34.542萬只。
南京市解放初期,在廣泛社會動員和群眾參與的基礎上,通過城市衛生環境的整治,尤其是愛國衛生運動的開展,全市的衛生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1952年,南京市在總結愛國衛生運動的成績時稱,全市“環境衛生做到了‘三平四不臟’,室內衛生做到了‘五清六靜’。四區進香河過去叫進臭河,現在真正成了進香河。六區熱河路菜場,過去叫作骯臟場,現在變成了清潔場”,“在個人衛生方面,愛國衛生運動起了移風易俗的作用,廣大人民群眾改變了過去不衛生的習慣,大大提高了科學衛生水平”。1952年,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評模委員會副主任楊永直在市評模代表會上表示:“在清掃運動中,人們把堆積百年的垃圾山都一掃而空。把橫流三十里的秦淮河上的水草臟物都打撈干凈。全市從4月到9月,一共清除垃圾98000多噸……清除雜草1180多萬斤……全市曾經在一個星期內出動了10萬人以上的突擊力量,把所有糞坑的蛆和重點地區的蒼蠅都滅光了一次……這些情況都充分表現了南京人民的無窮力量和無限智慧,從而使南京整個衛生狀況都有了空前改進”。
1952年底,《人民日報》專門報道了南京市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經驗:“人們把太平天國時代遺留下來的垃圾山清除了,把長達三十里的秦淮河也打撈干凈,并且完成了換水工程”,“過去稱為‘進臭河’的棚戶區,現在恢復了原來的名稱‘進香河’;曾被稱為‘苦惱村’的五老村成了‘歡樂村’”,“‘人人愛清潔,家家講衛生’已成為社會風氣”。
(三)預防接種及傳染病治療
預防接種是疫情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人類戰勝傳染病的重要武器。解放伊始,南京市即于1949年5月開展了夏季衛生防疫運動,組織30家市立醫療機構及12家公立、私立醫療機構,在車站、碼頭、交通要道、街頭巷尾以及學校等處設置注射站,為市民免費注射霍亂及傷寒疫苗。
為了擴大預防接種的范圍,《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呼吁各級衛生行政管理機構應廣泛宣傳預防接種的重要意義,動員各類醫藥衛生機構和醫護人員、各類醫學院校師生,組成臨時衛生防疫機構,動員民眾進行預防接種。
在每年的預防注射運動中,南京市也積極動員大量醫護人員及經過培訓的市民參與預防接種工作。1950年,為徹底消滅天花,南京市開展了大規模的秋季種痘運動,全市除動員開業中醫師和西醫師、各類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及臨時種痘員計1600余人外,還邀請駐寧部隊醫護人員積極協助,共組織了800余個種痘隊在全市實施分區挨戶接種,同時,還在車站、碼頭及交通要道設立檢驗種痘站,要求往來旅客憑種痘證購買車船票。1951年,南京市繼續開展預防接種工作,全市共動員各類醫護人員806人參加預防接種工作。南京市解放三年來,每年霍亂、傷寒的預防接種人數都超過全市總人口的70%,其中1952年高達98%。
南京市解放初期,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尤其是愛國衛生運動,市民對傳染病報告制度的認識普遍提高,各醫院、診所、機關、學校、團體、工廠等有關部門更加重視疫病與疫情報告,對疫情報告制度的執行也更加嚴格和及時。以1952年為例,全市法定傳染病的報告病例與1951年相比有所增加,南京市衛生局表示,這恰恰說明全市疫情報告制度更加完善,傳染病應報盡報使衛生局對全市疫情的掌握更加全面。
在傳染病治療方面,南京市逐步擴充傳染病院等專門防治機構的規模、提高收治能力,并動員醫療衛生界組織臨時醫療隊或防疫工作隊,赴疫情發生地展開救治工作,盡可能滿足基層民眾對傳染病的治療需求。如1952年9月,南京市組織抗瘧隊,赴南京郊區開展抗瘧工作,及時控制了疫情。
此外,南京市還組織醫療隊赴外地進行抗疫工作。如1950年8月,南京市組織皖北災區防疫工作隊,赴皖北地區抗疫;1951年9月,南京市組織抗瘧隊,赴蘇北地區開展抗瘧工作。
(四)傳染病源及傳染途徑調查
傳染病調查是控制和預防傳染病的重要方法之一。為此,南京市動員醫務人員積極開展傳染病調查研究工作,以便盡快掌握傳染病的傳染源、發病規律及防治方法,為疫情防控提供科學依據。
在流行性乙型腦炎的研究方面,中央衛生研究院華東分院以第三、第四區等流行地區為重點,重點調研乙型腦炎病源及傳染途徑。調查發現,南京有刺腥伊蚊、白蚊伊蚊、赤浦伊蚊、杜氏伊蚊和納維斯伊蚊5種黑斑蚊(即伊蚊),其中赤浦伊蚊、杜氏伊蚊和納維斯伊蚊為南京首次發現。白蚊伊蚊、杜氏伊蚊、赤浦伊蚊為傳播流行性大腦炎的主要媒介蚊種,其中以白蚊伊蚊的繁殖地域分布最廣,而赤浦伊蚊的感染性最強,杜氏伊蚊則場所分布較狹,而季節分布較長。為此,南京市以“防早、防小、防了”為原則,發動群眾大力滅蚊,消滅和減少病媒滋生。
在血吸蟲病研究方面,南京市兩浦血吸蟲病防治站成立后,迅速動員當地機關、學校、社會團體和中西醫師組成血吸蟲病防治委員會,在發病嚴重的村鎮展開宣傳教育和防治工作。通過對第七區全面調查研究發現,受檢的271191只釘螺螄中陽性者2762只,陽性率1%;受檢的13個農村、8130人中,陽性者173人,平均陽性率6.8%(五宮村、西門村陽性率占23%),這些調查為傳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扎實的數據。經過一段時間的宣傳和傳染病調查,不僅使當地群眾認識了血吸蟲病的危害性,而且發現血吸蟲病嚴重的村鎮感染率約占總人口的20%。通過社會動員,南京市很快掌握了血吸蟲病等傳染病的發病規律,并取得突破性的研究成果,為防控傳染病提供了科學依據。
四、全民動員是衛生防疫的有效路徑
傳染病是人類的天敵,“人類文明史也是一部同疾病和災難的斗爭史。病毒沒有國界,疫病不分種族”,在疫情面前,“人類是榮辱與共的命運共同體,重大危機面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獨善其身,團結合作才是人間正道”。
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就堅持走群眾路線,具有強大的社會動員能力。南京市解放后,新生的人民政權面對新的形勢與任務,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克服了一個又一個困難,完成了一項又一項任務。在傳染病防控方面,新生的人民政權堅持全民動員,廣泛發動群眾,使人人參與疫情防控,這不僅是黨和政府戰勝困難的法寶,也符合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南京市解放后在疫情防控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充分彰顯了全民動員、廣泛發動群眾在衛生防疫中的重要作用。
作為全國較早解放的大城市,南京市在衛生防疫的制度安排和機制運行中十分注意發動群眾,全面貫徹全民動員、全民防疫的理念。在制度建設上,自上而下建立了衛生防疫體制機制,夯實了衛生防疫的基礎;在衛生防疫實踐中,尤其是在1952年的愛國衛生運動中,通過廣泛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充分調動全社會的資源,對包括疫情防控在內的城市衛生環境進行整治,使愛國衛生運動成為名副其實的“全民運動”。通過全民動員,南京市獲得了全國愛國衛生運動模范城市、乙等衛生模范城市等榮譽稱號,涌現出以全國特等衛生模范魯大媽為代表的一批愛國衛生運動模范。為此,在1952年底召開的第二屆全國衛生會議上,中央衛生部采納了周恩來的建議,在“面向工農兵”“預防為主”“團結中西醫”三大衛生工作方針的基礎上,增加了“衛生工作必須與群眾運動相結合”的方針,形成了新中國四大衛生工作方針,明確了此后衛生工作發展的方向。
南京市解放初期,由于城市社會經濟建設百廢待興,在財政經濟尚未根本好轉之前,雖然用于衛生防疫的經費極為有限,部分醫療衛生人員存在“治療重于預防”的錯誤認識,對季節性傳染病防控麻痹輕視,但從整體看,這一時期南京市的衛生防疫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城市衛生環境與城市面貌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解放初期,南京市基本阻斷了傳染病源及傳染途徑,天花、回歸熱、斑疹傷寒、霍亂等傳染性疾病相繼絕跡;與解放前相比,南京市的傷寒、副傷寒發病率也明顯下降,由1948年的2434例降至1951年的852例,降幅達到了65%;瘧疾、水痘、血吸蟲病等傳染病的發病率也顯著下降,死亡率亦大大降低。
南京市解放初期的衛生防疫實踐充分證明,人類在與傳染病的斗爭中,每個人都不能置身事外,需要國家、社會和個人共同參與,只有全民動員、全民參與,齊心協力,才能最終戰勝疫病。從這個意義上說,全民動員是人類戰勝疫病的重要武器,也是疫情防控的有效路徑。
[作者簡介]張慧卿,歷史學博士,研究員,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210004。
本文發表在《當代中國史研究》2021年第2期,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