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47年,在內蒙古地區建立中國第一個省級民族自治地方,標志著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我國正式確立和實施。70多年來,在中國共產黨和國家的正確領導下,全面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取得了重大成就。盡管,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但它仍不愧為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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