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遷徙自由權是公民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這已成為現代文明國家的基本共識,也是聯合國確認和保護的基本人權之一。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承認、尊重、保障農民的遷徙自由權尤為必要。建國以來,由于歷史與時代的局限、國家發展戰略的需要等原因,國家對于農民遷徙的政策經歷了諸多反復與變化,這使得我國農民長期缺失遷徙自由權,在有的歷史階段,一度缺失非常嚴重。進入新世紀,尤其是十六大以來,黨中央提出了建設和諧社會的發展戰略,農民的遷徙自由逐漸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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