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是新中國成立后“城鄉互助”新型城鄉關系政策的重要體現,是新中國成立后城市領導鄉村在經濟方面的重要措施。新中國成立初期,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對恢復和發展城鄉經濟、鞏固新生政權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學界對于這個方面的研究比較薄弱,鮮見系統深入研究,本文擬對新中國成立初期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的原因、措施及成效進行考察,以求為當今中國縮小城鄉差距、解決“三農”問題,推進城鄉經濟共同可持續發展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
一、城市工商業必須“面向農村”發展的原因
新中國成立后,要實現城市生產發展,城鄉交流,實現“城鄉互助”,發揮城市在經濟方面對鄉村的領導和帶動作用,滿足農民生產生活的需要,必然要求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
(一)“城鄉互助”新型城鄉關系政策決定了城市工商業必須“面向農村”發展
1949年3月召開的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初步明確了新中國處理城鄉關系的基本原則。在此次會議上,毛澤東和劉少奇分別提出“城鄉必須兼顧”[1]和“城鄉一體”[2]的觀點,兩者雖然表述不同,但其實質都是要在新中國成立后構建“城鄉互助”的新型城鄉關系。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將“城鄉互助”作為經濟建設的根本方針列入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中[3],由此,“城鄉互助”作為一項政策被正式確定下來。由于城市是工商業的中心,“城市對糧食和工業原料的需要刺激鄉村的農業生產,城市以消費品和生產資料的供應保證和促進鄉村的農業生產”,[4]因此,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明確了“由城市領導鄉村”的城鄉關系政策。“城鄉互助”體現在經濟上就是工業與農業的相互配合。城市領導鄉村究其實質是工業領導農業。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所做的報告中就指出,必須“使工業和農業,緊密地聯系起來”。[1]任弼時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也強調:“我們今后的工作重心應當放在城市,努力發展工業”,但“同時必須注意農業經濟發展的配合”,“必須認識這種互相促進的工業和農業的關系”。[5]因此,從很大程度上可以說,要實現“城鄉互助”,發揮城市在經濟上對鄉村的領導和帶動作用,就必然要求城市為農村服務,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
(二)城市性質和中心任務的變化必然要求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
新中國成立前,中國絕大多數城市是以消費性為主的傳統城市。正如朱德指出的:“舊中國的城市,特別是大城市,其‘繁榮’是帝國主義殖民地經濟的‘繁榮’,是建筑在封建剝削基礎上搜刮農民膏血的‘繁榮’,要把這種城市轉變為新民主主義的城市,生產的城市。”[6]中共七屆二中全會明確提出城市的中心任務是恢復和發展城市的生產事業,只有“將消費的城市變成生產的城市了,人民政權才能鞏固起來”。[7]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大批城市的收復、接管及城市民主改革和生產改革的完成,城市的性質和工作任務發生了根本變化。中共在領導恢復和發展城鄉經濟的過程中,也逐漸認識到開展城鄉物資交流對鞏固政權和發展城鄉經濟的重要性,遂又將發展城鄉物資交流作為城市工作的中心任務之一。1951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在《關于土地改革后農村和城市的工作任務及干部配備問題給華東局的指示》中就明確指出:“發展市內生產,發展城鄉物資交流,是城市一切工作的中心任務。”[8]1952年8月5日,已調北京任政務院副總理的鄧小平為《重慶日報》創刊題詞時也指出:“發展生產,交流城鄉,是城市工作的中心任務。”[9]
要完成好發展生產、交流城鄉這兩個城市工作的中心任務,就必然要求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因為只有“面向農村”,城市工業才有廣闊的市場和充足的原料,城市工業生產才能滿足農村農民的需要,才能達到溝通城鄉的目的。1950年5月12日,陳云在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召開的以上海、北京、天津、武漢、廣州、重慶、西安七大城市為主的工商局長會議綜合小組討論會上就指出:“各大都市的生產,除保持一部分城市與外國必要的產品外,其余應該轉向農村。”[10]1950年8月24日,周恩來在中華全國自然科學工作者代表會議上同樣指出:“過去許多工廠是為帝國主義利益服務,現在要為人民利益服務,就要面向廣大的內地農村。”[4](p.25)而要使“工業品同農產品進行交換”,又“必須發展商業”[11]。因此,不僅城市工業,而且城市商業也必須“面向農村”發展。
(三)農村和農業的基礎地位決定了城市工商業必須“面向農村”發展
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工業國家是中國共產黨的奮斗目標。但在新中國成立初期,農業生產條件非常落后,木犁加牛馬,耕地施肥面積不到1/3,農業生產的這種落后狀況與建設現代化工業國家的目標是不相適應的。這就需要城市工業“面向農村”生產適合農民需要的生產資料,以提高農業生產力。1949年12月,周恩來在闡述新中國經濟的幾種關系時就指出:“工業生產要顧到農村的需要”,“誰忽視了農民和農業,誰就要犯錯誤”。[4](p.9)1952年5月7日,中共云南省委第一書記宋任窮在宜良、呈貢、安寧三縣財經干部座談會上也明確指出,云南財經工作的方針是“面向農村”,大力發展農業生產,為工業建設打下基礎。[12]可見,農業的基礎地位決定了城市工商業必須“面向農村”。新中國成立后,廣大農民經過減租退押、土地改革,購買力大大提高,這也需要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滿足農村生產生活需要。如不如此,不僅影響農民生產生活,也勢必制約城市工商業的發展。1951年3月6日,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國工業會議上就指出:“必須從發展的觀點出發,加強工業生產品的計劃性與組織性,使供、產、銷相互結合,從發展供、銷中發展生產”,[13]以滿足土地改革后農民生產生活的需要。1951年8月10日,重慶市市長曹荻秋在西南區工業展覽會開幕致辭中也強調:“農民的購買力在減租退押、土地改革以后也是最大的,如果我們的工業品不能夠滿足農民的需要,那么我們工業的發展就要受到阻礙”。[14]由此可見,“城鄉互助”新型城鄉政策的確立,城市在城鄉關系中的領導地位,城市性質和工作任務的變化以及農業和農民的地位都決定了新中國成立后城市工商業必須“面向農村”發展。因為只有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才能實現城鄉互助發展,才能鞏固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國家政權。
二、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的措施
新中國成立伊始,百廢待興,黨和政府做出了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的決策,主要采取城市工業“面向農村”生產,結合收購推銷農民剩余農副產品,組織工業品下鄉,加強城鄉物資交流、工農對話等措施,以恢復和發展城鄉經濟,構建“城鄉互助”的新型城鄉關系,鞏固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新生政權。
(一)城市工業“面向農村”生產
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城市要生產農業需要的生產資料,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1949年6月北平工業展覽會上,北平市市長葉劍英指出:“大部生產必須面向農村,我們應努力工業生產以供給農村生產資料”。[15]周恩來在1949年7月全國工會工作會議上也指出:“要增產農業工具,如水車等,使農村得到幫助。”[16]
新中國成立后,鑒于地方工業與人民生計有密切聯系,黨和政府遂將地方工業“面向農村”生產農民生產生活需要的工業品,作為城市工業“面向農村”生產的重要方面。1951年3月6日,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國工業會議上指出:“對于地方工業,必須采取積極發展的方針,鼓勵各級地方政府經營工業”,地方工業的經營方向之一應該是“面向農村,解決廣大農民需要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13](p.148)1951年4月,政務院《關于一九五一年國營工業生產建設的決定》也強調:“國營地方工業在發展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作用,必須采取積極發展的方針”,并將國營地方工業的經營方向之一確定為“面向農村,解決廣大農民缺乏的生活資料與生產資料”。對于地方工業的經營范圍,決定也做出規定,主要包括:不在輸電網內的獨立發電廠;小型礦山(小礦區)的經營;制造農具及小五金的鐵工廠;建筑器材工業(如磚瓦窯、鋸木廠等);紡織廠與針織廠;民用被服業;地方需要的食品工業;造紙廠與印刷文具業;制造日用品的化學工業;地方性的公用事業及其他地方需要而中央尚難籌辦的輕工業。[17]此外,為更好地滿足農民對生產和生活資料的需求,解決農產品加工問題及彌補機械工業之不足,1951年11月18日,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曾建議各地除在所屬范圍內注意機器工業增產外,在工業劃分上,還應將生產合作社及各級合作社附設的加工工廠納入地方工業的范圍,其計劃作為地方工業計劃的一部分。[18]之后,各地區積極發展地方工業以滿足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的需要。
以西南地區為例。早在1950年12月21日,時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書記的鄧小平在西南區首次城市工作會議上就強調:“除了做好國營企業的工作外,各省、區、市對于地方工業的指導必須加強。”[9](p.292)同年12月25日,鄧小平在西南區第二次財經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又指出:“要解決農民的問題,滿足農村需要”,各省區“必須加強對地方工業指導”,因為“大工業只有這么多,而且這些大工業生產是用于全國或用于國防的,大多和農民無關”。[9](p.304)緊接著,西南軍政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西南財委)向所屬各省、區、市財政經濟委員會發出《1951年恢復與發展地方工業的指示》,明確1951年西南地方工業發展的方針是有計劃的恢復所有的工業,調整或改組無發展前途的工業,發展小型的地方工業,以解決農民的問題,適應減租退押與土地改革后農民購買力普遍提高后的廣大農民的需要。[19]總體說來,指示基本延續了鄧小平上述兩次會議講話的精神。1951年6月11日,鄧小平在中共中央西南局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再次指出:“在目前建設大工業尚有困難的條件下”,應有計劃有領導地去建設地方小型工業,“糾正某些同志只想搞大的不想搞小的這種不正確的傾向”。[9](p.385)為切實加強地方工業的發展,1951年7月21~28日,西南財委在重慶召開了西南區首屆地方工業會議,明確規定了西南區地方工業要“面向農村,解決廣大農民缺乏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正是由于鄧小平和西南財委的重視,西南地方工業在較短時間內得到較快發展,對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要起到了重要作用。到1951年年底,川東區地方工業有公營廠礦48家、公私合營廠礦27家、代管廠礦3家、國營鐵礦3家。[20]到1952年12月,四川省以制造農業機械為主的縣以上國營和公私合營機械工廠有11家,主要生產壓面機、噴霧機、軋花機、離心泵、水管、壓榨機、打谷機、玉米脫粒機、水車等10多種農機產品。[21]
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工業發展資金短缺,大工業難以滿足農民生產生活全部需要的情況下,城市工業特別是地方工業“面向農村”發展,對滿足農民對生產生活資料的需要,恢復和發展城鄉經濟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組織工業品下鄉,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要
城市工業“面向農村”生產農民需要的生產生活用品,要為農民所用,必然要組織城市公私商業將這些工業品推銷到廣大農村中去。為此,中央貿易部要求國營貿易公司要積極帶動合作社商業和私商推動工業品下鄉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要。1950年,中央貿易部為滿足出賣新糧后農民的需要,要求國營貿易公司充分準備大量工業品下鄉,尤其是紗布、煤油、百貨,產棉區和缺糧地區則運銷糧食。[22]按照中央貿易部的要求,中南區各地國營貿易公司在收購夏、秋季農產品的同時,籌辦了大批工業品下鄉推銷。[23]西南區百貨公司在1950年秋收后配合收購糧、棉,與各兄弟公司、人民銀行及有關行業私商共同組成推銷小組下鄉推銷工業品。據不完全統計,在9月和10月,西南地區共組織51個推銷小組,計川南區21個、川西區15個、川北區13個、川東區2個。[24]
1952年6月12日,為了在全國大規模地收購小麥、蠶繭、茶葉、菜籽的工作中,充分滿足農民購買工業品的要求,中央貿易部指示各地的國營貿易機構準備開展工業品銷售運動。[25]此后,許多品種的貨物,如自行車、手電筒、肥皂、熱水瓶、自來水筆和花布等,都通過合作社與私商大量涌向農村。[26]以西南地區為例,1952年6月19日,中國百貨公司西南區公司召開全區省、市公司經理會議,討論決定全面開展工業品銷售運動。 1952年7月8日,西南貿易部及各區級專業公司舉行了開展工業品銷售運動動員大會。[27]8月中旬,西南貿易部派出四川、西康、云南、貴州4個檢查組,協助和督促各地開展工業品推銷運動。根據督察結果,西南貿易部在9月再次指示各地國營貿易公司擴大工業品推銷運動。[28]再以西南地區川南區為例,1952年7月中旬,川南區成立了由百貨、土產、工業器材等專業公司組成的工業品下鄉委員會,指導各專區進行工業品推銷工作。7月24日,川南工業器材公司派出4個下鄉推銷組到宜賓、樂山等地進行推銷。川南花紗布公司亦派出流動推銷組下鄉。此外,瀘州、宜賓、內江、威遠、仁壽、資中等地的各專業公司也先后下鄉開展工業品推銷工作。[29]大量工業品的下鄉,逐步改變了過往農民不愿使用工業品的習慣,較好地滿足了減租退押、土地改革后農民生產生活的需要,體現了城市對農村的領導和帶動作用。
(三)收購推銷農民剩余農副土特產品,增加農民收入
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不僅城市工商業要滿足農民生產生活資料的需要,而且城市工商業還要收購推銷農民剩余農副產品,提高農民購買工業品的能力。因為農民只有首先出賣了自己生產的農副土特產品,有了收入,才能從市場上購買自己所需要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正如1951年3月,曹荻秋在西南軍政委員會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上指出的:“公私營企業在面向農村這一總方針下,除了把工業品有計劃的輸入農村外,還應該把農村的土產轉入城市。一方面以達到活躍農村經濟,另一方面使貿易資金加速流轉,又可以活躍城市經濟,城鄉交互影響,工商業的發展速度也將因之而加速。”[30]鑒于收購推銷農民剩余農副土特產品對活躍城鄉物資交流、發展工商業的重要性,新中國成立初期,黨和政府將大力推銷土產作為貿易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如1951年1月底召開的西南區第三次貿易會議決定,1951年貿易工作的首要任務之一為大力推銷土產。[31]
要將農民剩余農副土特產品推銷出去,首先必須進行收購。農村的農副土特產品特別是小土產,產量雖小,但產區廣、種類多,除要求國營貿易機構、供銷合作社進行大量收購外,組織游資下鄉收購土產也十分必要。而且,一些地區還通過成立私私或公私聯營組織以解決一般工商業者資金不足的問題。以川南區為例,1950年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財政經濟委員會發出“工商業者下鄉”的指示。瀘州工商界首先響應號召,選定彌陀場作重點實驗,由私營西南聯營商場下鄉小組首先下去,接著國營糧食公司動員4個聯營小組下鄉收購,私商豬鬃聯營及百貨聯營等也紛紛下去開展業務。[32]這些小組下鄉后初步了解了農村的市場情況,帶動了私商下鄉開展收購業務。1950年12月25日,鄧小平在西南區第二次財經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表揚了川南瀘州經驗,并指出:“工商業下鄉問題今后仍應該加以注意,指導方針應當明確,下鄉總比不下鄉好,下鄉雖有困難,但不下鄉更困難些。”[9](p.303)1951年上半年瀘州共組織8個聯營社,集中了30多萬元資金,使川南80%的土產呈暢銷之勢。[33]
與收購農民剩余農副土特產品相比,將之推銷出去也同樣重要。在當時,除公私企業自行或有組織地進行推銷外,黨和政府還將組織召開土產會議作為推銷土產的重要辦法之一。1951年3月22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召開土產會議加強推銷土產品的指示》。[34]按照中央指示,各大行政區、省、市、專區以及許多縣均召開了物資交流會或土特產品交流會。以西南地區為例,3?~?6月,西南各省(區)及部分土特產豐富的專區、縣,先后舉行了物產展覽會或土產會議,僅貴州省即有54個縣召開了土產會議。[35]這種有組織、有領導、有目的組織工商業者參加的大規模經濟活動,對打開土產銷路起了顯著的推動作用。如在云南省土產會議上,各專區土產行業代表與昆明市工商界各業以及各專區工商各業代表相互之間訂立土產購銷合同9個,包括土產在內交易貨品90余種,共值70余萬元。[35]城市商業“面向農村”收購推銷農村農副產品,對提高農民購買力、加強城鄉物資交流、進而解決工商業發展困難,鞏固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新生政權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加強工農之間的對話交流,了解農民需要
新中國成立后,隨著減租退押、土地改革的完成和農民購買力的逐漸提高,農村成為工商業銷售的廣大市場,而在當時城市產品多不適合農民的需要,因此,了解農民的生產生活需要就成為發展工商業的重要條件。如1950年1月鄧小平在重慶市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上就指出:“城市為農村服務的道路很多,工業方面應該研究農民的需要,在現實的基礎上,考慮自己的生產計劃;商業方面無論在收購農產品方面或供給農民工業品方面,都應講求給農民以便利,并減輕農民的負擔。”[9](p.83)
為進一步了解減租退押后農村經濟變化情況,新中國成立初期,黨和政府十分重視對減租退押、土地改革后農村經濟情況、農民需要的調查。如1951年2月西南財委指示所屬各省、區、市財政經濟委員會負責布置選擇約5個典型區、鄉進行調查。[36]按照西南財委指示,川東人民行政公署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川東財委)經區黨委同意,從銀行、工商廳、鹽務局及專業公司等部門抽調干部12名,連同財委會干部2名分成4組,赴萬縣、江北、璧山、長壽4個已結束土地改革縣的區鄉進行典型調查。調查發現,下鄉的工業品不適合農民需要,存在產銷脫節,農民缺乏生產資料等問題。針對調查中發現的產銷脫節現象,川東財委隨后組織工商貿易部門派出干部,深入調查農村購買力和農村需求,根據農村需要,團結正當私商,組織工業品下鄉。針對農民缺乏生產資料的問題,決定大力發展地方工業和土鐵生產,舉辦小型農具廠,適當滿足需要。[37]
為切實做到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加強工農對話交流,不少城市采取組織農村訪問團、舉辦工業品展覽或邀請農民到工廠參觀等形式,一方面了解農民需要,使工業品更適合農村和農民的需要,另一方面消除農民對使用新的生產資料的顧慮。如為消除農民疑慮、推廣使用新的農業生產資料,在1950年山西省工農業展覽會上,工人們對各地來參觀的農民,詳細地講解了關于各種新式農具和藥械的科學知識和使用方法。棉花加工公司也組織棉農到軋花廠參觀,棉農從此切實了解了機器軋花比手工軋花好,因而愿意把棉花送到廠里加工。[38]1951年4~5月,重慶市工商界組織農村訪問團對川北、川南各地農村生產、廣大農民的需要以及各地副產品的產運銷有關問題進行調查,并帶上新藥、圖書文具、紙煙、火柴、干菜、毛巾針織、百貨、各種棉紗、布匹、毛線、肥皂等工業品到各地舉行小型輪回展覽,一方面介紹工業品下鄉,一方面聽取農民兄弟的意見。[39]工農之間溝通交流的加強,在促進工業生產發展的同時領導和帶動了農村經濟發展。
三、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的成效
新中國成立初期,黨和政府結合當時復雜的政治經濟形勢及逐步構建“城鄉互助”新型城鄉關系的目標,采取了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對工農業經濟的恢復和發展、鞏固新生政權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城市工業得到恢復和發展
城市工業由于正確執行了“面向農村”的生產方針,因而有效地解決了工業生產的原料問題和市場問題。如在西南地區,與勞動人民生活特別是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工業發展較快。從1950年8月到1951年6月,重慶市新從事工業生產(包括手工業)的有4430戶。川西夾江縣經減租退押后,適合農民需要的行業日趨繁榮,“全縣手工紡織業由解放前三百余戶增至六千余戶,鐵作業由十四戶增至三十八戶,木作業由八戶增至八十余戶,土布業由九十二戶增至一百一十七戶,并新增電器廠及碾米廠各一家”。川東鄰水縣1951年1~3月工業硝廠增加42家,磺廠申請開業的6家,土紙槽戶復業的30多戶。大竹縣減租退押以后,土布業從110多戶增至1951年4月的300多戶。[40]再如,山西省地方工業由于執行了“面向農村”的方針,因而得到很大發展。到1951年9月,除了原有的工廠,山西省新建和正在籌建的工廠有農藥廠、軋花廠、打蛋廠、煉磺廠等近20家。[38]
(二)推動了農業的恢復和發展
隨著城市工業逐漸恢復和發展,工業中生產資料的生產比重增大,為農民提供了一些如新式農具等必需工業品,帶動了農業和農村的發展。以新式農具推廣利用為例,據不完全統計,1951年全國范圍內推廣新式農具77269件。其中犁占20%左右,其他則為鏟趟機、鋤草機、玉米脫粒機、打稻機、軋花機等。1952年共推廣新式農具276441部,按農具種類分,犁類合計238867部,雙輪雙鏵351部,雙輪單鏵1148部,圓盤耙和釘齒耙合計720部,播種機556部,鎮壓器402部,中耕器32773部,收割機997部,脫谷機1753部,其他373部。這些新農具的推廣使用對促進農業的增產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據察哈爾省張北七區黑麻湖村的經驗,新式犁耕的地每畝多打6斤糧食。據東北區6個農業試驗場和60多個互助組的資料,使用新農具的土地平均增產25%左右。[41]可見,城市生產的農具對農業的恢復和發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對鞏固新生政權起到了重要作用
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除促進工農業的恢復發展外,城市國營貿易機構領導供銷合作社及私商“面向農村”,將推銷農村農副土特產品與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要結合起來,對鞏固新生政權起到了重要作用。如貴州省都勻縣、區兩級供銷合作社組織,除向農民供應了肥料4萬余斤、農具5000件外,又以40%的資金收購了桐籽、青麻等土產品10萬余斤和供應了大批糧食,解決了農民缺少口糧的困難。[42]再如山西省長治專區平順縣供銷社在組織收購農產品后,兩個月即供給社員食鹽61000余斤、土布26100余尺、洋布7000余尺、煤油600余斤、棉花700余斤、各種農具8000余件。[43]為推進工業品下鄉和推銷農副土特產品,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各地還積極召開了城鄉物資交流大會,在加強城鄉物資交流的同時,也通過在物資交流會上采取座談會、聯合會等形式,加強工農交流,增進工農感情,對鞏固工農聯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1951年秋季召開的華北區物資交流大會,“在展覽會期間,通過工農聯歡大會、城鄉人民座談會及個別訪問、談心等形式,城鄉人民互相了解了對方的生產、生活和斗爭情況,彼此都改變了片面的觀點。”此外,展覽會以大量的實物、圖片、圖表,“使城鄉人民,特別是農民,親眼看到大機器的高度生產力,看到工人階級對于國家的偉大貢獻和對農民的強有力支持;而在會外參觀工廠的過程中,農民們更親眼看到了工人的緊張的有組織的勞動,看到了工人的團結和紀律性。農民親眼看到工人比自己先進,因而衷心承認并愿意接受工人階級的領導”。[44]
新中國成立初期,政權初建還不穩固,城鄉經濟還有待恢復和發展,為鞏固政權,恢復城鄉經濟,構建“城鄉互助”的新型關系,黨和政府確立了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的政策。這一政策的推行與實施對恢復和發展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城鄉經濟、鞏固新生政權起到了重要作用。雖然今天中國的政治和經濟形勢已發生了很大變化,但目前城鄉差距還有繼續擴大的趨勢,怎樣縮小城鄉差距,實現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穩定,都是黨和政府必須面對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且,構建“城鄉互助”的新型關系是長期目標,城市在經濟上領導和帶動鄉村發展是由工業對農業的領導地位決定的。從這一點上看,在今天仍然需要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領導和帶動農村發展,只是在新的時期和新的條件下,城市工商業“面向農村”發展的具體措施和方法應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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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貿易部決定防止谷賤傷農?大力收購新糧穩定糧價?并充分準備工業品下鄉,以滿足出賣新糧后農民的需要。》,《人民日報》1950年10月4日。
《配合秋購工作穩定市場物價?中南區組織大量工業品下鄉》,《人民日報》1950年10月24日。
《西南百貨公司推銷組下鄉推銷做出成績》,《新華日報》(重慶)1950年12月11日。
《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指示各地的國營貿易機構準備開展工業品銷售運動》,《新華日報》(重慶)1952年6月18日。
郭瑞楚:《恢復時期的中國經濟》,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3年版,第95頁。
《西南貿易部暨各區級專業公司舉行開展工業品銷售運動動員大會》,《新華日報》(重慶)1952年7月9日。
《西南貿易部指示各地國營貿易機構依靠合作社團結私商大力開展批發業務》,《新華日報》(重慶)1952年9月24日。
《大力開展工業品銷售運動?川南區成立工業品下鄉委員會》,《新華日報》(重慶)1952年7月25日。
《對管理城市發展工商業的一些意見——曹荻秋委員發言》,《新華日報》(重慶)1951年3月23日。
《西南區第三次貿易會議閉幕?擬定今年貿易工作方針》,《新華日報》(重慶)1951年2月5日。
《川南工商業下鄉效果很好?尚存在的問題還需努力解決》,《新華日報》(重慶)1951年2月9日。
《西南各地在土產貿易工作中開始組織私商大力推銷土產》,《新華日報》(重慶)1951年6月7日。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5冊,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19頁。
《西南各地舉行土產會議及展覽會后?土產業者紛紛投資或改善經營》,《新華日報》(重慶)1951年6月22日。
《為擬組織農村減退及經濟變化情況調查組進行農村調查工作征詢意見函(1951年2月24日)》,四川省檔案館:建東12-64。
《遵照西南財委財經總51字338號通知所列事項的情況調查簡報(1951年4月6日)》,四川省檔案館:建東12-64。
《執行面向農村的方針?山西地方工業大有發展》,《人民日報》1951年9月1日。
《重慶市工商界農村訪問團昨日分赴川南川北》,《新華日報》(重慶)1951年4月23日。
《一年來西南私營工商業的發展概況》,《新華日報》(重慶)1951年9月23日。
《1949~1952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農業卷》,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1年版,第415~416、430、431、434~435頁。
《貴州省各級合作社糾正資本主義的經營方法?業務和組織獲得迅速發展》,《新華日報》(重慶)1952年6月9日。
《山西各地供銷社訂貿易合同?合理組織城鄉物資交流?初步發揮在國營經濟與農村小生產者間的紐帶作用》,《人民日報》1950年1月16日。
《華北區城鄉物資交流展覽會的成就》,《人民日報》195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