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第一屆人民政協具有人民代表大會的作用,因此,對人民政協界別性的歷史考察始于第二屆。1954年,第二屆全國政協增加了極具歷史特色的“合作社”的委員。從第二至十一屆全國政協中黨派委員人數及所占比例的變化可以看出,來自黨派和團體的委員的數量在逐漸下降,而直接來自職業的委員的數量在急劇的攀升。
“界別”與人民政協聯系在一起的是基于2004年修改的人民政協章程。在該章程第二十條中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臺灣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設若干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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