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協商民主提出了一系列新表述、新判斷、新思路、新舉措,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準確把握協商民主與選舉民主的內在邏輯,明晰、豐富協商民主的基本要義,深刻揭示協商民主的中國邏輯以及構建協商民主的制度體系。這些新認識,拓展和深化了對協商民主的理解維度,為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提供了思想、行動指南和動力支撐。協商民主作為中國共產黨人和中國人民獨創的、彌足珍貴的民主形式,是中國對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歷史性貢獻,必將在中國大地長期存續并日益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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